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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7月8日電據香港《星島日報》網站報道,香港七旬的士司機在2002至2007年先後遇上撞車意外,“放病假”3年共向保險公司索償200多萬(港元 下同),終獲賠償約40萬。然而,的士司機涉病假期間繼續工作及呈交虛假的骨醫診症收據,以欺騙保險賠償。
  被告羅華(70歲)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,還押至7月29日判刑,其間提取背景報告。
 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邱雨星指,司機聲稱的意外在2002至2007年發生,涉及的證物及文件多,令警方在搜證上更困難,但未有數字顯示同類案件有上升趨勢。  (原標題:香港七旬的士司機騙40萬保險還押候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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